公元前3000年前,蘇美爾人發明了文字,據此推算,地球至少存在已經5000多年了。西方的《聖經》被當時的人奉爲真理,《聖經》認爲地球已有6000年了。當時便有一些學者便想否認這些觀點,他們依據地球表面自然現象的緩慢變化規律,推算地球的年齡遠不止才幾千年。

1749年,法國科學家喬治·路易斯,根據各種自然現象變化規律估計地球變成當時那個樣子,至少經歷了75000年。

1715年,埃德蒙·哈雷根據流入海洋的河流,都要攜帶少量鹽分到海,再假設海水本來是淡的,通過計算每年帶入海水的鹽量,就可知道海水經過了多少年才變成現在這麼鹹的,據此方法,他推算出地球已有10億年了。這一假設是一種理想的計算方法,忽略了很多偶然因素。故此,結構與實際相差甚遠,現在10億年前的岩石地球上比比皆是,1931年發現了20億年前的岩石,近代在格陵蘭島發現了38億年前的更爲古老的岩石。

現在科學家已通過放射性元素的衰變規律,通過測定岩石中放射元素的含量計算地球年齡大概爲46億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