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體自燃現象最早見於17世紀的醫學報告,時至今日,有關的文獻層出不窮。那麼,什麼是人體自燃呢?它是指一個人的身體未與外界火種接觸而自動着火燃燒。
1951年佛羅里達州聖彼得堡的利澤太太被人發現時已化爲灰燼,房子卻毫髮無損。調查人員使用現代科學手段,歷時一年仍未解開謎團。現場除了椅子和茶几外,其他傢俱無明顯損毀,但天花板、窗簾和1米以上的牆壁覆蓋了一層油煙,1米以下的牆壁卻沒有。椅子旁的牆壁油漆變黃,而地毯未燒穿。3米外的一面掛牆鏡因熱力破裂,2.6米外的梳妝檯上蠟燭熔化,但燭芯完好。牆壁1米以上的塑料插座熔化,但保險絲未斷,電流仍通,護壁板的電源插座未受損。一隻熔化的插座連接的電鐘停在4點20分,重新接上後又能運行。附近的易燃物品如報紙、檯布、窗簾卻完好無損。
這種現象在世界各地都有報道,形式各異,從輕微灼傷到化爲灰燼。法國巴黎的一名嗜酒婦人在睡覺時自燃,頭部和手指頭留存,其餘部分化爲灰燼。受害者年齡從嬰兒到114歲不等,多數爲瘦弱者。有人提出理論但缺乏生理學證據,因爲要在高溫下燒燬骨髓和組織幾乎不可能,而燒焦的屍體上仍有未損衣物或完整皮膚更增添神祕色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