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体自燃现象最早见于17世纪的医学报告,时至今日,有关的文献记录更加丰富。人体自燃是指一个人的身体未与外界火源接触而自动着火燃烧的现象。

1951年,在美国佛罗里达州圣彼得堡,一位名叫利泽太太的妇女在家中被发现化为灰烬,而房子却毫发无损。联邦调查局、纵火案专家、消防局官员和病理专家共同研究,历时一年仍未解开谜团。现场发现了一些奇特的现象:天花板、窗帘和离地一米以上的墙壁覆盖了一层难闻的油烟,而一米以下的墙壁却没有任何痕迹;椅子旁边的墙壁油漆变黄,但地毯完好无损;远处的一面镜子因热力影响破裂,梳妆台上的蜡烛融化,但烛芯未损;塑料插座熔化,但保险丝未断,电源插座也未受损;电钟停在4点20分,与插座连接的电钟重新通电后仍能继续走动。附近的易燃物品如报纸和台布却安然无恙。

世界各地也记录了许多类似案例,自燃形式多样,有的受害者仅受轻伤,有的化为灰烬,甚至有的床上、椅子甚至衣服未被烧毁。一个嗜酒妇人在巴黎自燃身亡,只留下头部和手指头,其余部分化为灰烬。

这种现象令人费解,尽管有人提出了各种理论,但缺乏足够的生理学依据来解释人体如何自燃并化为灰烬。